教研活动规范

  

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

思 政[20151

 

 

思政部教研活动规范

 

为保证教研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,更好地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,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精神,达到集思广益、取长补短,共同提高的目的,特制定思政部教研活动规范如下:

一、教研活动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进行。

二、各教研室在每学期初(开学两周内)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活动计划,交部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。教研活动要尽量按计划进行,如遇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。

三、教研活动每两周至少进行一次,对活动内容应做好详细记录。

四、每位思政课专任教师均应按要求参加教研活动,不得无故缺席。兼职和外聘教师原则上也应参加教研活动。参加教研活动情况,将作为平时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。

五、每次教研活动都应围绕某一特定主题进行,如教学经验交流(包括教学设计、教学方法、课件制作)、实践教学、课程建设、教研及科研课题的研究等方面。

六、教研活动可根据内容采用多种方式进行。

七、教研室每月月底将活动记录本交部门检查备案。学期结束时部门要认真检查总结教研活动的完成情况,并提出改进意见。

八、本制度从20153月起实行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思政部

2015310